居家养老服务(有偿)工作流程
办理条件
本市年满60周岁以上、并在城区内居住的老年人,均可提出申请。
所需要件
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1寸免冠照片3张。
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到便民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部填写《自费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
2.服务确认:约定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费用;
3.服务提供:便民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部制定服务计划,安排服务人员上**;
4.服务变更:服务对象需调整服务项目的要及时到便民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部进行填报变更手续;
5.服务终止:服务对象不需服务时到便民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部办理终止服务手续。
居家养老服务(无偿)工作流程
办理条件
年满60周岁以上在城区内居住的本市户籍,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三无、重病重残的空巢老人,军烈属、市级以上重点优抚对象。
所需要件
户口、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1寸免冠照片3张。
工作流程
1.个人申请:到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填写《无偿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
2.评估审核:评估员上门对无偿服务申请对象进行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审核、及时准确地填写评估信息、完成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提交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部;
3.部门审批: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对符合无偿服务条件的申请人提出初审意见,报上级民政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审批后予以公示。申请人如对审批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街道或社区居委会申请复检评估;
4.服务确认:根据审批合格的老年人的实际服务需求,确定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
5.服务提供:便民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部制定服务计划,安排服务人员,提供助餐、助洁、助急、助浴、助行、助医等服务内容;
6.服务变更:便民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部对确需调整照料等级的服务对象应重新评估,确认服务标准和服务内容。
7.服务终止:便民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部对不符合无偿服务条件的老年人应及时终止服务补贴。